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分享到: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郑州警方突击扫黄公布落网卖淫女裸照错在哪里?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网是由在山东享有声誉的刑事辩护律师团联合创建,是山东最优秀的刑事诉讼法律网站之一。
 “副院长杀院长焚尸”背后的权利之争
 济南通报损害发展环境案件 滥用职权被追刑责 济南刑事律师
 酒壮色胆强奸伤害精神病妇女 一村民领刑5年半
 最高法:法官违纪违法是人民法院耻辱,济南龙奥律师所开展廉政学习。
 天价过路费翻案,省高院撤法官违宪
 浙江省部委成立叔侄强奸杀人冤案调查组 将依法严肃追责
 四川眉山横行8年涉黑团伙24人受审
 醉酒驾车被判死刑是个严厉信号
法律新闻 → 天价过路费翻案,省高院撤法官违宪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天价过路费翻案,省高院撤法官违宪
发表日期: 2011/1/29 10:40:12 阅读次数: 9297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河南高级人民法院闪电问责平顶山中院,引起司法界热议。处分如果是省高院做出的,那么它违反了《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上下级原则,是中国司法变异的实际体现

转播到腾讯微博
天价过路费翻案,省高院撤法官违宪

(CFP/图)

“咱还是把电话挂了吧”

“怎么讲呢?”电话那头的娄彦伟不再说话。

一片嘈杂的背景音中,这位因“天价高速收费案”而被河南省高院免职的主审法官语气低沉,听上去相当沮丧。几度沉默的间歇,他反复对记者说同一句话,“咱还是把电话挂了吧”。之后他关闭了手机。

同样在1月18日晚上,当被问及是否向河南省高院、平顶山市委上交了检查时,平顶山中院院长郭保振拒绝回应。他强调省高院的介入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很正常的事情,积极应对社会关切”。他在短信中几次对记者表示“谢谢关心”。

郭本人因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不到位”,被省高院“诫勉谈话”,而他治下的中级法院已被全省通报批评。目前,平顶山市各级法院正在开展此案大讨论活动,“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平顶山中院之“把关不严,审查不细”,“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信力”,上述对平顶山中院院长和主审法官的“处理”,还不是河南省高院那份“大罚单”的全部。中院另有两人被处理:“领导不力,负有主要责任,失职”的刑一庭庭长侯晓宏,以及“主持审委会把关不严,没有尽到应尽职责”主管副院长任建军。

河南省高院对这二人的“处理”措辞,成了司法界关注的焦点,单纯描述为“免职”或者“停职”并不恰当。对侯晓宏,高院的解释是“责令平顶山中院依照法律程序提请免去侯晓宏刑一庭庭长职务”,而对任建军,“经商平顶山市委同意,对其停职检查”。

“显然经过反复权衡”,一位熟知河南司法界情况的人士评价说,这份按照组织程序做出的处理“准确而严密”。他说“免职”还不算严格行政处分,“撤职”才是。

对于“责令”,“提请”以及“经商”的确切含义,高院如何在短时间内与平顶山有关部门沟通,又是如何沟通的,河南省高院已不再回应。它和平顶山中院一样陷入沉默。1月18日下午,省高院新闻发言人袁荷刚在省高院7层会议室递过来一张带着墨香的《人民日报》,指着一篇叫做《用好司法的“测震器”功能》的评论交给记者,但立刻又要了回去,原因是“马上要给领导汇报”。

在省高院内部,已经不止一位人士意识到,原本一审在平顶山中院审结,从未到过河南省高院的案件,高院介入势必引起很大争议。“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只是监督关系。现在不可能接受采访。”提到此番高院作为,该高院人士突然打住了话题。

“为法律,为人性”,在走廊上,袁荷刚高声强调高院的做法积极而负责。从赵作海案谈起,《人民日报》的评论也高度评价了河南省高院的及时纠错,“不仅表明法院有勇气直面自己体系内的问题……不仅可以增强司法的公信力,也会让更多的人信任法律、选择法律。”

袁荷刚对记者说,省高院已不再受访。不过省高院也正在组织当地媒体配发评论,积极评价高院的介入。

问责风暴骤然而至

1月11日河南平顶山“天价高速收费事件”爆出后,汹涌的质疑涌向平顶山中院。

最初,中院坚持已做出的无期徒刑和368万天价过路费的认定,“判决是依法的、公正的,就本案来讲,无论是定罪、无论是量刑,都是适当的”。

在一步步的追问下,此后两天,中院也在改变。尤其是已获无期徒刑的时建锋受访时突然翻供,面对媒体说出他代弟弟时军锋顶罪之后。中院在14日启动了再审程序,这意味着一份已经生效的判决将被重新打量。兹事重大。

省高院的突然介入令人意外。据熟知河南司法系统情况的人士透露,事件令河南省委高层震怒,河南省高院也在第一时间关注案件,并积极介入案件。

一切都是在高院院长张立勇的主持下进行的。13日,他要求高院刑庭和审判监督庭了解案情。次日,在他的召集下,刑庭、审监庭庭长以及高院主管副院长紧锣密鼓召开案件分析会。

15日是关键的一天。在前一天平顶山中院启动再审决定之后,河南省高院全面介入,令平顶山天价高速收费事件急速转弯。

这天白天,时军锋自首。此前一晚他会见了媒体记者,抛出的“重磅炸弹”已经在15日刊发:与武警支队两名叫“张新田”、“李金良”的官兵签订的一份合同。按照那份合同,车辆挂该支队牌照需支付两人120万元,另给下汤收费站两名站长每月5000元。媒体们随即开始围绕合同展开调查,舆情再次汹涌。

当晚,位于郑州金水路的河南省高院酝酿了更大的行动。张立勇院长亲自主持连夜召开的两个会议,省高院审委会和党组会。16日昭告天下。

当事法官被处理只是其中一个环节。针对案件本身,省高院审委会承认时建锋是否参与犯罪、是否与他人共同犯罪的认定“证据不足”,而军车牌照、士兵证、向收费站出示的车辆通行手续来源不明。

河南省高院主管副院长田立文在接受采访时亦承认,一审法院无期判决的罪名(诈骗罪)也有疑问。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的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犯罪更为切合,它的最高法定刑只有七年。

一系列举动,令原本确定的再审程序发生了变化。法院系统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随后一两天,检察院撤诉,案件被迅速打回公安局补充侦查。

观察者看来,错案原本一路绿灯突破的公检法,河南高院的做法以最为有效的方式,把错案按顺序打回了检察院和公安局。检方顺势承认起诉存在瑕疵,共犯、起诉罪名等都有疑点。

与法院系统的行政“处理”方式不同,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武方晓在17日说,“如查明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检察院的确存在工作不力或错误行为,将会启动错案追究,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

当被问及将以何种方式追究时,武方晓拒绝进一步表态,他只是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正在调查”。

错案法官该如何追究责任?

河南高院也作出检讨。《人民法院报》17日报道称,省高院作为审判监督的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不力,向省委、省委政法委写出检查报告。

充满了自省而直接的处理方式可能唤起了人们的法律直觉,网络上不乏喝彩之声,有当地司法界人士评价河南高院:“一种应对危机的惯用方式。敢于直面问题,符合法律规范”。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杰人评价,“出发点可能是好的,勇气可嘉”。

但反对的声音同样不在少数。已有多年司法研究经历的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感到不可思议:“上级法院怎么能这样处理下级法院呢?”他说,从程序上来说,眼下还不能说是错案,必须将审理程序结束之后,才能认定它是错案,才能追究相关审判人员的问题,“如果自首者说了假话怎么办?”

北京律师浦志强 (微博)质疑省高院介入的合法性:“平顶山中院已提起再审,高院没有理由如此介入并处罚法官,案件终审原本不在河南省高院”。正常程序是,“时建锋偷逃过路费案”提起再审后,应由平顶山中院组成合议庭,补充新证据。

最受质疑的是河南省高院对法官们的处理。陈杰人说:“此番处分如果是河南省高院做出的,那么它违反了《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上下级原则,是中国司法变异的实际体现”。

依照法律,上下级法院不是一种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监督的审级关系,上级法院无权插手下级法院的人事和管理,无权直接撤销或改变下级法院的判决结果。河南高院的思路,仍然带有上级法院干预下级的任免、处分和管理权的态势。法官的任免本应由本级人大决定,陈卫东说,从原措辞上看,河南高院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但“责令”等词汇仍有强制之意。

法学界人士担心,河南高院如此处理下级法官,如果普及,会葬送已有的两审终审制和下级法院的独立审判权,令当事人丧失两次司法救济的机会。而省级高院高调参与具体错案,同样会带来责任追究的紊乱,“处理错误在身的司法人员,也要合法”。

错案法官如何追究责任,《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中亦有明确规定。但河南省高院拒绝公开处理法官的法律依据。而去年5月赵作海案中,河南高院将三名当事法官停职,至今未有下文。

发生错案需要有明确而合法的处理规程,比如赵作海一案,一个正常的程序应该是立案再审、取保候审、撤销原判决,从容平等商讨国家赔偿,“这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信力”。


上一篇:酒壮色胆强奸伤害精神病妇女 一村民领刑5年半
下一篇:“副院长杀院长焚尸”背后的权利之争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法律论坛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济南刑事律师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 山东刑事律师 山东刑事辩护律师 济南律师事务所 山东律师事务所 山东律师咨询 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山东龙奥律师事务所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777号碧桂园凤凰中心A座1801室
电话:0531-88704470 联系人:陈律师
鲁ICP备08000373号
委托维护:龙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