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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警方突击扫黄公布落网卖淫女裸照错在哪里?
发表日期: 2009/11/3 13:37:24 阅读次数: 17940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郑州警方突击扫黄公布落网卖淫女裸照错在哪里?09年10月28日,郑州警方集中开展打击涉黄涉赌等专项行动,警方并将扫黄打非突击中落网的卖淫女裸照进行公布,然而正是这几张照片引起了网民的争议。集中整治黄赌明明是为民除害做了好事,为什么反倒引来骂声一片?其中原因主要是有三点。

  第一,公布涉嫌卖淫人员照片未尽保密义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涉及的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现场勘验检查时进行拍照虽然是民警办案的需要,但只应为办案服务,而不能做以宣传之用,可以附卷作为证据,但不宜对媒体公开,如果公开则有可能违反法律关于公安机关及其办案人员保密义务的规定,同时侵害了违法嫌疑人的隐私权。

  第二,照片中民警的行为有违执法程序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检查时,应当尊重被检查人的人格,不得以有损人格尊严的方式进行检查。照片中民警手揪抓卖淫女嫌疑人头发,并进行拍照的动作有损被害人的人格尊严。事实上,《程序规定》也同时要求了检查女性身体,应当由女性人员进行,鉴于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女民警较为稀缺,所以很难有满足的警力参与此类活动。但笔者认为,仍应安排部分女性民警参与检查。但就现在郑州警方公布的照片来看,笔者未见一名女性民警。

  最后一点,公布涉嫌卖淫人员照片凸显了郑州警方宣传策略的失误。郑州警方的宣传策略,突出“重拳突击”,旨在威慑遏止涉黄涉赌等违法犯罪的发生,其初衷是好的。但在具体操作中,却出现的严重的失误,一方面公布嫌疑人裸照涉嫌侵犯违法嫌疑人隐私权,另一方面举止粗暴给民众以野蛮、恃强凌弱的印象,好事宣传不好很可能起反作用,也正如网友所评“黄是要扫的,但要得民心”,如何既能把工作做好、打处得当,又能宣传到位、恰到好处,得到民众的信任与支持是值得郑州警方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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